关于组织国家铁人三项集训队备战2016年里约奥运会第11期集训的通知
有关省、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总局体科所:
为做好夺取里约奥运会入场券及后备人才建设工作,前期国家铁人三项队已进行了十期集训。目前,里约奥运会资格赛已完成,我队获得了男、女各一个奥运会参赛席位。接下来为重点做好奥运备战保障工作,从2016年6月份起组织第11期集训,具体事宜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6年6月1日-8月31日,在北京、云南、河北、山东等地进行训练。
二、集训名单
按照《国家铁人三项集训队组队及选拔实施细则(试行)》办法,并以重点保障奥运备战为原则,以2015-2016年运动员积分排名为依据,按照综合表现选拔优秀的有潜力的青年运动员加入国家集训队。
(一)领队:王建国。副领队:刘辉。工作人员:刘梦龙。
(二)教练员、运动员:
1.北京组:
主教练:刘金尧(八一),教练员:1人待定。
运动员:姜智航、刘忱、张一、仲梦颖、杨玲、韦雯(八一)。
2.云南组:
主教练:和学恭,教练员:杨胜(南部战区陆军)
运动员:白发全、段正宇、徐正、白勋宇、师克俊、王莲媛、熊春燕、吴青、马晓婷(南部战区陆军)。
陪练:杨锦欣(云南),姜嘉祥(河北),黄宇婷(南部战区陆军)。
(三)机械师:周忠伟(南部战区陆军,兼教练)
(四)科研:李东建(总局体科所),1人待定。
(五)队医、按摩师:周政。
(六)运动康复:王建、容志峣(河北省体科所)。
三、管理及要求
(一)集训期间,由运动员所属单位负责向总局反兴奋剂中心申报运动员行踪信息,并抄送铁人三项部。集训运动员必须办理优秀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国家队负担集训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含管理费)、差旅费、医疗费等费用。训练参赛用自行车、训练服装等主要器材装备由各单位自带,配件由国家队提供。
(三)按照《国家铁人三项集训队日常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凡无故不接受国家队集训安排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铁人三项集训队组队及选拔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请以上人员于2016年6月1日分别到南部战区陆军铁人三项队(昆明)和八一铁人三项队(北京)报到。
四、联系人
国家体育总局自剑中心铁人三项部
刘梦龙,电话:010-68826378。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2016年5月30日
(编辑: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