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对国内举办的国际比赛运动员参赛的管理,依据有关规则规定和管理办法,特此就运动员代表资格、成绩和积分计算、奖金管理等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适用比赛

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比赛。

二、运动员代表资格

(一)最大参赛名额

根据《国际铁人三项联盟竞赛规则(2012版)》中关于各类赛事参赛资格分配办法的说明,各类赛事优秀组东道主最大参赛名额分别为:

1. 世界铁人三项锦标赛(世界铁人三项系列赛总决赛):6

2. 世界铁人三项系列赛(原“世锦赛系列赛”):8

3. 铁人三项世界杯赛:8

4. 铁人三项亚洲锦标赛:6

5. 铁人三项洲际杯赛:15

东道主会员协会原则上不得突破上述参赛名额,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名额的须向国际铁联和亚铁联申请。

(二)运动员选拔

运动员的选拔按照《铁人三项国家集训队参加国际比赛选拔办法》执行。

1. 入选国家代表队的运动员将同时获得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比赛的资格和代表所属省市参加同场举行的全国比赛的资格。 

2. 其他运动员只可获得代表所属省市参加同场举行的全国比赛的资格。

运动员代表资格将于赛前以“出发名单”的形式在协会官方网站相应赛事信息栏内公布。

三、成绩和积分计算

(一)比赛成绩

1. 国际国内比赛同时出发

国家代表队运动员同时计取国际比赛成绩和国内比赛成绩,其他运动员只计取国内比赛成绩。

2. 国际国内比赛分开出发

国家代表队运动员只计取国际比赛成绩,其他运动员只计取国内比赛成绩。

(二)运动员积分

按照《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专业运动员比赛积分排名办法(2012版)》执行。

1. 国际国内比赛同时出发

国家代表队运动员按国际、国内比赛成绩所获积分中的分值较高者计算,其他运动员按国内比赛成绩所获积分计算。

2. 国际国内比赛分开出发

国家代表队运动员按国际比赛成绩所获积分加“奖励分”计算,其他运动员按国内比赛成绩所获积分计算。

四、运动员奖金管理

按照《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运动员和教练员参加有奖比赛奖金分配实施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编辑: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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